继2014年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发展湾区经济”之后,在今年珠三角各地市召开的两会上,融入或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被写入了佛山、肇庆、江门、东莞、珠海等多地的政府工作报告。
这意味着,打造湾区经济将成为下一阶段珠三角地区的重要发展战略。作为首个国家明确定义的“湾区”,珠三角湾区也承担着为全国一些沿海地区发展湾区经济探路的重任。
珠三角“湾区”
在国际上,“湾区”一词多用于描述围绕沿海口岸分布的众多海港和城镇所构成的港口群和城镇群,而衍生的经济效应则称之为“湾区经济”。
国家发改委于上月印发的《加快城市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提出,2017年拟启动珠三角湾区、海峡西岸、关中平原、兰州-西宁、呼包鄂榆等跨省域城市群规划编制。
“珠三角”或“珠三角地区”表述为“珠三角湾区”,这在国家文件中首次出现。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珠三角湾区”城市群将把珠三角9市和香港、澳门作为一个整体来规划,由国家发改委牵头,会同粤港澳地区共同编制,最后由国务院批准。
事实上,“湾区”的概念并非首次提出。我国一些港口发达的城市,如广州、上海、深圳、珠海、东莞、台州等,早已加入发展湾区经济的行列。